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上级部门批准,将对海门区三厂街道中心卫生院医院接待室改造工程、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一、项目概况、施工要求及招标范围
工程概况与主体结构要求:
(1)工程概况,接待室位于行政楼三楼,建筑面积约40㎡;实验室位于综合楼三楼,建筑面积约20㎡。改造工程项目详见清单,未尽事宜,经甲方签证认可后确认。
(2)招标范围:包工包料(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)以及相关的一切费用,投标总价不变。
特别提醒:投标人(乙方)应到海门区三厂街道中心卫生院对
该项目实地察看,准确了解工程信息,实地考察联系人:盛先生 电话:0513-81238009
二、工程限价:3万元
三、投标须知
(1)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装潢工程施工营业执照,在人员、设备、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能完成招标文件所述工程的。
(2)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(3)投标人投标总价超过工程预算的作废标处理。
(4)投标金额包括:材料费、运费、工人保险费、施工费、意外伤害费、施工机械费、处理垃圾费、税费等一切与其相关的费用,中标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。
(5)投标人在开标前,应缴纳 壹仟元整 人民币作为投标履约保证金,未中标的当场归还。
四、评标办法
采用最低评标价法: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,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,以最低报价的投标施工单位作为中标施工单位。相同报价的再次报价确认。
五、投标文件
(1)投标文件必须(但不限于)具有: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、身份证、企业营业执照(副本)。
(2)投标价格包括工程总价、工程项目清单及价格表。
(3)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六、投标截止时间:在开标前30分钟开始递交投标文件,开标前10分钟截止递交投标文件。
七、开标时间及投标地点:2020年11月5日上午10:00
地点:海门区三厂街道中心卫生院小会议室(三厂工业园区中华中路189号)。
附表1:接待室工程量明细
附表2:实验室工程量明细
海门区三厂街道中心卫生院
2020年11月2日